
外承重墙遭到破坏,居民楼住户议论纷纷,非常担忧

大楼的外承重墙的大裂缝
酒店业主认为执法部门强制拆除欠妥
河东区执法局对来先生一、二层的酒店进行拆除,来先生欲哭无泪。据介绍:2004年2月,来先生购买海韵苑3号楼的一层和二层后,办理了产权手续,并于海韵苑项目竣工验收前,将一层和二层装修改造为三亚银丰度假酒店。海韵苑项目于2004年7月竣工,经市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大楼整体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收期间,三亚市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也出具有关证明,认可了三亚银丰度假酒店的改造和装修工程。
然而,正当来先生的酒店经营得如火如荼时,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06年底的一纸《处罚决定书》让来先生措手不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来先生酒店的一层原来规划为停车位,二层其中有223.75平方米是物业管理的用房及娱乐用房。为此,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违章建筑”的名义,要求来先生拆除酒店。
2009年1月16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顾来先生的抗议,责令河东区执法局强制拆除酒店的大堂、客房及餐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来先生说,他将大楼一、二层改为酒店经营,只是不过是“住改商”,完全没有必要进行拆除。因为这样的改建工程没有损害其他任何人的利益,况且还经过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的许可通过。此外,根据规划法的规定,完全可以通过补办规划手续和缴纳罚款的方式来处理,执法部门强制拆除酒店的行为完全针对个人,做法欠妥。
有人曾向酒店业主索要100万元
据悉,来先生曾因受处罚一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海韵苑的个别业主别有用心,竟煽动一小部分业主到法院闹事,给法院施加压力,影响法院的公正审理,基于稳定因素考虑,法院维持了处罚决定。
来先生说:“我的酒店设施,规划和建设部门都没有异议,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何偏偏要进行拆除呢。除了执法部门的做法有待商榷以外,还跟海韵苑的个别别有用心的业主有很大关系。”
“为了让酒店能够生存下去,让上百名酒店员工有工作着落。今年初,为了平息事态,我曾主动找到带头上访的业主,希望能够解决问题,但该业主居然提出让我拿出100万元来摆平此事,我觉得这是在敲诈勒索。”来先生非常气愤。
“海韵苑3号楼一、二层是我的私人财产,执法部门的野蛮拆除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权益,我们从北京大老远到三亚投资,看中的也是三亚市的投资环境,也为三亚的城市发展做了一定的贡献,希望市领导能充分考虑投资者的权益,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来先生说到。
执法部门声称根据法院判决拆除
就拆除来先生酒店一事,记者联系了三亚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陈局长。陈局长表示:2008年3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来先生的一、二层酒店属违法建筑。2009年1月16日,执法局对海韵苑3号楼一、二层酒店进行拆除,是根据法院的判决来执行的。如果来先生还对此事有异议,可以向更高级机关申诉,要求赔偿。
关于拆除破坏到大楼外承重墙一事,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李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法院判决,大楼一、二层的酒店设施属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由河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后来,我发现大楼的承重墙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便立即进行制止。”
1月19日上午,笔者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由于破坏到大楼的外承重墙和来先生的据理力争,目前酒店的拆除工作已暂时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