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协委员、律师林莉华在12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交提案,指出上海等有条件的大城市应尽快建造大学毕业生公寓,解决刚毕业工作大学生的住房难、租房贵问题,降低就业成本。
放在当前金融危机加剧,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背景下,从减轻毕业生就业成本角度来看,这个建议有一定的合理性。根据林莉华的调查,上海本科生毕业第一年平均工资约为2300元,而其租房所付出的房租平均在1200元左右。除去租房支出,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还需支出如膳食、交通、通讯等生活费用,一个月下来所得工资很有可能入不敷出。可见这一提议不无现实基础。而笔者同时也注意到,有报道显示,林莉华建“毕业生公寓”的设想,在杭州、成都等地已有试行。比如杭州市就计划2008—2010年,每年建设20万平方米的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这些公寓配套齐全,只租不售,租金比市场便宜。
应该承认,值此就业寒冬之际,建“毕业生公寓”确实可谓是个充满关怀和温暖的提议。但笔者以为,其作用仍然非常有限。一是从毕业生的角度看,为找工作,他们往往是四处奔波,各地寻找机会,而非长期局限于某一地,不一定会很集中;再者建这样的公寓,一般还要以当地的经济水准、就业形势等等为依据,或许在个别地方,政府会出台政策,拿出资金来建“毕业生公寓”,但是否有人来居住,甚至会否造成公寓闲置资金浪费,还未可知。至于有网友建议向其他地方推广建“毕业生公寓”,笔者更不敢苟同,且不说各地情形的差异,单从这条建议的实质上看,它无助于直接解决就业问题,换言之,只是一个本末倒置的一时之计。在严峻的就业市场中,毕业生需要的是可独立生存的岗位,而不是一时的遮风挡雨,少点就业艰辛。
要把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这已经形成全社会共识。在笔者看来,固然大学生自身要转变就业观念,高校应加强针对大学生的就业信息服务,这对解决就业问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最为现实、最为迫切、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是拆除那些妨碍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壁垒。比如,户籍流动有助于淡化学生的一次性就业观念,有助于激励学生作出“先回乡再回城”的决策。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就业难的现状,但可以有效缓解当前大量学生淤塞在大城市求职的状况,并为不发达地区带来可贵的、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否则,城乡、东西二元差距还会由于小城镇、西部地区人力资本的缺乏而进一步扩大,刺激更多的学生选择留在大城市寻工,陷入恶性循环。因此,非常有必要考虑针对大学生取消户籍政策壁垒、打破就业市场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待业、择业、就业过程中将其档案、户口在各地、各城市间自由流动。这些才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性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