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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案部分家长签赔偿协议 患儿赔偿金开始发放

  河北部分地区受害患儿家长签署赔偿协议

  患儿赔偿金开始发放

  本报石家庄12月30日讯 12月30日,受害患儿的赔偿金开始发放,河北部分地区的患儿家长已经签署了赔偿协议,拿到了相应数额的赔偿金。

  30日上午,家住石家庄桥东区的李艳芳和小区内其他两人一起来到街道办事处,看到了一份赔偿协议。这份协议由两份文件组成,一个是《致患儿家长的一封信》,一个是《拒绝接受患儿赔偿金登记表》。

  记者看到,《致患儿家长的一封信》首先表达了对患儿家长的歉意,接着列出了三种赔偿情形:1、死亡;2、重症(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接受透析、置管、手术等有创伤性检查或治疗;3、接受一般治疗。每位家长根据自己孩子所属的情形,领取相应数额的赔偿金。

  对于患儿将来治疗发生的费用如何报销,信中也给出了详细的方案,主要是将22家责任企业建立的受害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患儿家长届时可向其提出申请。

  如果不同意领取赔偿金,患儿家长要填写《拒绝接受患儿赔偿金登记表》,内容是:“我是患儿_____的监护人,由于患儿病症严重,发放的赔偿金数额_____元不能接受并拒绝签字,我将依照法律程序依法提起诉讼。”

  李艳芳告诉记者,同来的两位家长已经签了协议,每人领取了2000元赔偿金。而她既没有签赔偿协议,也没有填写《拒绝接受患儿赔偿金登记表》。 “孩子受的伤害是2000元无法弥补的。”她表示,她今后会提起民事诉讼来讨要赔偿。

  不久前,22家责任企业共同出资2亿元建立医疗赔偿基金。根据国家的受害患儿赔偿方案,死亡的患儿每人可得20万元,重症患儿每人3万元,一般治疗的患儿每人2000元赔偿。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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