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集男友砍伤两人,“大姐头”获刑1年零2个月
几名女中学生因琐事发生纠纷,叫来社会人员帮忙“解决问题”,引发了一起校园门口的聚众斗殴案。日前,帮人出头的“大姐头”贾某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学校门口砍伤两人
据指控,2008年3月12日左右,14岁的女中学生郭晓、王莉和同学袁月(均为化名)因琐事产生矛盾。王莉找到朋友贾某,请她帮助解决此事,袁月也找来朋友王霄,双方约定在通州区潞城镇某中学门前见面。
3月14日下午,恰逢王霄的几个同学在此聊天,贾某认为对方人多势众,便叫来了男朋友徐毅等人。随后,徐毅等人持刀追打王霄等人,将其中两人砍伤。贾某四个月后投案自首。
涉案人员中有在读学生,也有毕业离校人员。其中一名伤者张明证实,他和贾某是初中同学,后来贾上了中专,两人没有矛盾。3月14日,他与王霄、石剑等人在某中学对面聊天,看见贾某来到校门口,王霄过去和她聊天。没过几分钟过来一名男子,问他们谁惹贾某了,随后拿出一把砍刀,用力拍了张明后脑勺一下。贾某大声说“打错了,不是他。”
王霄等人沿马路跑,那几名男子拎着刀去追。石剑被追上后,几名男子将他打倒在地,用刀乱砍。
自首赔偿获轻判
多名旁观者还证实,几名学生被追赶后跑进学校,持刀男子试图进学校继续追打,但未能进入。他们的说法得到了贾某的肯定。法庭上,贾某表示认罪。她称,自己是来帮助郭晓、王莉解决纠纷的,打人男子是她的男友徐毅以及徐毅纠集的朋友。
贾某赔偿了伤者医疗费5万余元。鉴于其自首,且积极赔偿伤者,法庭从轻对其判处1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徐毅等人将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