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浙江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对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明确提出了十条禁令严防"两节"腐败。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