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如何监督政府?
白智立提到,西方的议员一般都是职业政治家,如果不为选民负责,下一届选民就不会选他,“他连饭碗都没了”。所以,在任时都表现得尽职尽责。而我国人大代表都是兼职,很多人认为人大代表是一个荣誉,而不是一个责任。甚至有些人大代表借此名誉为自己的企业捞好处,而很少参加人大会议,履行相应的职责。人大代表与选民接触不多,对选民负责的意识不强。
白智立说,百姓批评政府是正常的,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税金,所处理的都是公共事务,百姓有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同时,每个人都倾向于自己的利益诉求,政府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人民代表声音很弱,让百姓难有合理的途径行使监督权,就出现了一些极端的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又使得一些地方官民的对立情绪很严重。改革开放之初是仇富,现在是仇官,正如这名基层官员在帖子中说的,公务员的声誉很低。”
白智立同时表示,沟通和了解的不够也使得一些民众对公务员缺乏公正的认知。“实际上,我国的公务员是很辛苦的,我知道的公务员累死的就不少。这几年,我国公共行政还是发生了很大变化,公务员的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
刘素华认为,与几年前相比,我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如湖北就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上面提名想任命某人个,结果人大投票时,想让选的那人没选上,而另外一个人选上了,“现在这种情况越来越多了”。
但她也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民众事务中,存在推诿塞责现象。有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直接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不作为。应该明确对官员的惩戒标准,消极不作为也要构成违法。“现在官员对待百姓信访都是想办法去‘堵’,而不是‘疏’。堵只是暂时掩盖了矛盾,一旦堵不住了就会爆发。”
刘素华分析官员这种思维背后也有体制因素。“现在县委书记、县长两年就换了,甚至一年就换了。至少应该让他干满5年,长时间里光堵是不可能的,必须要想办法解决问题。而干一年呢,只要一年没事,我就走人了,就堵吧。现在一些下派干部,直接就是为了镀一层金,一年就走了,更缺乏责任感。”
近年来,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屡次发生,“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百姓一闹,就引起社会反响,政府迫于压力就给解决了,不闹就没人理。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采取非理性的途径表达诉求。说到底还是官员不作为导致的,要用制度规定使官员积极作为。”刘素华说。
怎样的民主更能维护百姓利益?
刘素华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要在行政体制中更多地引进民主成分,从地方到中央,都要有民主决策机制,由地方评价中央,由百姓评价地方。
刘素华举例说,中央提出4万亿扩大内需计划,国家发改委门前排起了大队,这就说明我们的决策很需要公开合理的制度体系。“给谁不给谁是要有个制度规定或制约的,而不是某几个领导拍板决定的。”
实现民主有多种形式,可以以社区为单位投票,涉及某个行业群体的利益可征询行业协会意见,还有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人物、律师等,都可以有一定比例的投票,多种形式参与,保证投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刘素华认为,有民主还要有公开,民主参与的具体情况,所表达的意见,都应当公开,否则就会使民主流于形式。“把干部考核民主测评意见公开,如果最后百姓倾向的人没有当选,而领导提名的人当选了,一公开政府肯定有压力,这就是一种软性制约。”
刘素华告诉记者,根据她与各级政府官员接触的经验,感觉这几年我国领导干部变化很大,大部分都在千方百计为当地谋发展,想为百姓多做些实事。而上级在提拔官员时,也越来越注意民意,公开向百姓征求意见或在单位内部进行民主测评等,“并非像帖子中这名官员说的,只要讨好上级就能升迁”。
她说,我们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上许多地方有很好的探索,如前几年北京市推出的一套拥有31项指标的科学考核体系,不仅看重干部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还要看干部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贡献和民意调查测评情况。“实际上我们现在很多制度设计得很好,方方面面问题也都考虑到了,但是落实不好。说到底,还在于某些时候权大于法,人治的色彩重一些。”
刘素华介绍说,四川成都木兰镇直选党委书记的经验很值得在全国推广。“感觉那里的干部精神面貌特别好,做什么事首先想的是‘我能在当地为老百姓做什么,老百姓会不会投我票’。由百姓选出来的干部肯定是要为百姓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