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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称网瘾标准可笑 可申请世界第九大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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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上网超6小时"为精神病?网友称可笑

  昨日(23日),各大新闻媒体传出消息,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了专家论证,意味着在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网络上顿时掀起轩然大波,短短几小时,在各门户网站,该消息的点击率即已上万,网友们深感不解、群情激奋,对相关专家的想法嗤之以鼻,认为他们“犯傻”,可以申请世界第九大奇迹了。

  网瘾入列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出台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被定义为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表现为对网络的再度使用产生强烈的欲望。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超过3个月,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渴求或冲动感;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

  新闻报道称,北京军区总医院从2005年初到现在,对3000多名网瘾青少年进行了治疗,所有人都有不同程度好转,完全康复的占60%以上,一般治疗时间为三个月。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网民人数约为2.5亿,18岁以下的青少年占18%,而在未成年网民中,近10%有不同程度的网瘾。

  记者昨(23)日对成都市的50名普通上班族做了调查,超过60%的上班族每天上网时间超过6小时,其中多数人上网时间更超过了8小时。

  网友质疑“6小时”称此事很可笑

  该新闻一举登上了某网站国内新闻头条。网友们普遍对这样的定义标准难以接受。“睡了一觉起来,我就成精神病了!”大多数网友反对将网瘾列为精神病范围,同时对专家的6小时标准进行了强烈批判,称整件事“可笑”“无聊”“荒唐”。

  不少网友指出,自己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每天8小时以上的网络生活,这“是不是要单位给予工伤补偿啊?”连一名精神病科的主治大夫也说道:“我达标已经几年了,谁给我治治?”有激动的网友直呼:“有网瘾是精神病,精神病杀人不用担负法律责任,同志们,赶快来杀专家,免费杀的啊!”

  网友们对此事的争议焦点主要如下:  

  那么多“瘾”凭啥网瘾入列精神病?

  “吸烟有害健康,好几亿人不能戒掉,这是什么精神疾病呢?这其中包括那些专家还在吸,吸到死为止。这是什么精神疾病?”有人反问,“我们现在每个人都有手机,有人没有手机就觉得不方便,浑身不自在。是不是也是精神病?”网友们表示,这么多“瘾”中,为啥就要把网瘾推向“精神病”的风口浪尖?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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