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争议
“陈关利式竞选”是否违规?
据了解,10月30日下午,邘邰村竞选现场唱票结束后,西万镇党委副书记李立强当场宣布投票结果,宣布“陈关利胜出”。
李立强说,虽然陈关利在竞选中耗费巨资,但是这些费用都是个人支付,而且全部用在了村民身上,这应该不是“贿选”。同时,他谨慎表态:“陈关利自掏腰包搞选举,是种新事物,对此还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镇里的态度是‘不引导、不推广、完全自愿’。”
他说,西万镇邘邰村搞选举,先是从全体村民中海选出得票最多的两位候选人,然后再公开选举。选票也是由镇里统一印制的,发放和回收也都由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监督,“从程序上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那么,自掏腰包搞竞选,是否和现有法律冲突呢?
齐心律师事务所宋利军律师说,民政部此前的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中,只是明确提到“禁止任何人向选民展示钱物等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至于“陈关利这种自掏腰包、惠及全村村民”的行为是否应该遭到禁止,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记者夏继锋何中有\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