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阳县西山瑶族乡大堂界山头上一颗巨石突然滚落,一名 69岁的村民被击中身亡。根据警方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有村民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上山砍树,不慎踩落已松动的巨石。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灌阳县西山瑶族乡下涧村村民老唐和老陆合伙做生意,一起购买了村民谭某一个山头的杉树。要砍杉树、先得剥皮,10月 15日,老唐与老陆一同上山给杉树剥皮。
下午 3时许,老唐在山上剥杉树皮时,不慎将一块 100多公斤重已松动的巨石踩落滚下山。老唐见势不妙,立即在山上大声呼喊“招呼”(西山瑶族乡群众在山上滚树或石头时发出的信号,以便山下的人避让)。
此时,谭某正在山下护理幼小杉树,躲闪不及,被滚落下山的大石头砸个正着。事发后,老唐急忙和老陆抬着谭某往家赶,谭某被抬回家中时已经身亡。
谭某的家属当晚向西山派出所报了案。
16日,西山派出所和县刑侦大队民警共十余人赶到出事现场,经过仔细的现场勘查,并对老唐、老陆两人进行现场询问,老唐终于承认是自己不慎踩动了石头,石头顺势滚下砸到了谭某。
弄清谭某的死因后,老唐赔偿了谭某家属安葬费及其它费用 5万元,同时他还因过失致人死亡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近两年来,杉树生意看好,不少人都包山买树。老唐也想购买谭某山上的杉树赚上一笔钱,可在砍树时,没有按照相应的安全措施规范操作,对场地进行勘察、清场,并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如今,自己的生意没做成,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教训深刻。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