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其实】
身不由己—— 教师家长均身陷漩涡
“我本来并不打算给老师送礼,可是在网上看到家长都在谈论给这个老师送点啥,那个老师送点啥,心里就特别紧张。”谈到送礼,家长张先生多少有点无奈:“孩子妈妈每天晚上都跟我吹风,说开完家长会的时候,爸爸妈妈们都在窃窃私语,讨论怎么跟老师‘表示表示’。”夫妻俩最后决定还是要“出手”,可是一定要瞒住孩子,怕他在学校跟同学比。
家长王先生做事则比较隐蔽,送礼从来不亲自出马,只是把礼券、购物卡夹在信封里,跟孩子说“把信交给老师”。“其实,我心里也蛮害怕的,一怕孩子发现里面是什么,会对他有不好的影响,也怕老师发现,当场退还给他,让他在全班同学面前很没面子。”
而一位小学班主任则告诉记者,有时候做老师的也很为难。“家长总是说,一点小意思,你不收下就是不给我面子,以后没办法打交道了。”这位老师常常为了有些家长送的礼物发愁很久:“现在的家长送礼也是一套一套的,有人还专门在网上传授经验。我们想退给家长吧,家长就拉下脸来,退给孩子吧,怕会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她一般都会变通一下,比如给孩子买上点礼物,以做游戏或上课提问的方式“还”掉。在许多家长和老师的嘴里,送礼和收礼已经成为“身不由己”的无奈之举。
【何时休】
采访中记者听到这样一种声音:个别家长出手阔绰,送礼价值令人咂舌,那个别家长赠送和老师收受巨额礼品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行贿、受贿罪?
法律界人士:法规应及时跟进
上海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岳文辉律师告诉记者,从刑法上来说,已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说。
从行为主体来说,教师应该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范畴。但对于是否能够界定成为受贿罪,岳律师表示主客观要件都不具备,从法律上界定有一定难度。
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律法规应根据社会现实情况及时跟进、改变。愈演愈烈的教师收礼理应受到法律的约束。
教育家:警惕教师尊严受侵蚀
著名教育家、语文特级教师于漪认为,师生之间的友谊是纯洁的、高尚的。老师肩负着育人的历史使命,关心每个孩子的成长是他的责任,而不能以此来“要”一些东西。
也许部分家长送礼的所谓出发点也是为了孩子,但是想通过金钱来“买”特殊待遇是完全错误的。更应该引起我们警惕的是,整个家长送礼给老师的过程中,真正的受害者是孩子,他们的心灵会受到伤害,品德上也会沾染不良风气,对教育的理解也会出现偏差和歪曲,发展到最后就是对老师的不尊重。
政协委员:营造好学校小环境
市政协委员、乌鲁木齐南路幼儿园园长傅坚敏则告诉记者,虽然“礼尚往来”是中国人的传统,但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礼便成为了收礼人的一种负担,像家长给老师送的礼便属于这种。更何况《上海市教师师德规范》中对此有着明确规定:教师在与家长的交往中,不得收受礼品和现金等。
她表示,虽然无法左右社会大环境,但是从学校管理者来说,还是可以营造好学校这个小环境,小环境中没有了送礼之风,收礼之行也难以为继。据她了解,不少学校都出台了类似的规定,比如说校长在家长会上做出公开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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