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1.8米的健硕身材和英俊的相貌,26岁的深圳男子获得46岁的香港富婆的青睐,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但两人感情维持了不到三个月,富婆就提出分手。周某在索得34万元的分手费后,又两次分别向富婆索要分手费200万元、120万元,富婆报警将其抓获,该男子还被以勒索罪告上法庭。
香港富婆今年46岁,生有一个女儿。去年12月,她到深圳消遣,认识了比她年轻20岁的浙江籍小伙周国威。周相貌英俊,身材健硕,身高1.8米,立即吸引了富婆,两人经过近3个月断断续续的接触,于今年1月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但两人的感情仅仅维持了不到三个月,今年4月,富婆提出分手。听到分手的消息,周就要求富婆支付分手费,并声称如果不拿钱就将两人的关系告诉她的女儿。富婆担心女儿知道她在深圳有男朋友,很快妥协了,向周国威提供的账户支付了34万元。
付钱之后,富婆回到香港,以为没事了。没有想到,本月21日,她再次接到周的电话,说分手赔偿费不够,要她再出200万元才行,否则将两人关系告诉她女儿。富婆这次没有妥协,但周仍然不罢休,专程赴港,并于25日再次打电话给富婆,要求对方支付120万元的分手费。两次收到勒索电话后,富婆向香港警方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采取行动,并在新界大埔太和邨附近一公园内将周拘捕。
警方将周国威拘捕后,经过2天的调查,将其告上粉岭法院。该案在27日提堂,周国威被囚车送到法庭。出庭时,周国威一头短发,皮肤白净,身材健硕,上身穿黑色的T恤,下穿牛仔裤。周的供词显示,他是浙江人,无工作,凭借旅游证件到香港。首次提堂,周无需做任何答辩。
控方向法庭控告周以恐吓方式不当得益,控方还考虑加上一项勒索罪,案件或许要转到区域法院审理,目前正在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因为案情严重,控方反对被告保释。法官同意控方的要求,继续关押被告,案件押后到9月24日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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