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拿着自己种的玉米,很有成就感
改善伙食每年还省五六千元
“来帮帮忙,玉米可以掰了,红辣椒也熟了。”樊师傅在田里大声吆喝着,几个还来不及洗碗的民警马上顶着烈日一路小跑来到地边。“樊师傅,紫色辣椒可以摘吗?”“老樊,玉米应该怎么掰?”“樊师,紫色辣椒为什么不能吃呢?”好脾气的樊邦友一一解释着,身旁的所长余碚军看着民警在田里忙碌,眼角含笑,“警察农庄不仅可以改善大伙儿伙食,还可以教会民警懂得珍惜和团结。”
余碚军说,警察群体作为公务员,一直在用纳税人的钱,但通过自己劳动垦荒种田以后,部分蔬菜(如豇豆、野山椒等)已可以自给,每年可为派出所省下五六千元的买菜经费,“这些都用作进一步改善民警伙食了。”余碚军强调,在开办“警察农庄”的同时,派出所的案侦工作也没有落下,“农庄平时都是樊师傅老两口在打理,只有垦荒和丰收时,民警才会抽空去劳动。另外,帮忙的民警仅限不当班的内勤民警,主管破案和社会面控制的刑警和巡警都不允许在执勤期间帮忙。”
对自己主动垦荒种田的原因,当过炊事兵的老农樊邦友回答得很朴实:“派出所给我和我老婆(50岁的肖坤蓝,负责厨房打杂和打扫派出所清洁)每人每月一千元,所长和警察们也不拿我当外人,对我很好……”
B“警察农庄”引发的争议
一个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派出所,利用地利之便,开荒种田外带养鸡;50多个平时只管办案的警察,居然挽起裤管,在田里忙上忙下,亲如一家……警察种菜,这究竟是一种进步还是不务正业?在锦江公安分局16个派出所中独树一帜的成龙路派出所的做法,是否值得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推广呢?社会各界对此各有各的看法。
争论一:警察种菜是不是不务正业?
派出所长:垦荒种田并没有荒废警务
“我们派出所由于偏僻的地理位置所限,周边没有一家餐馆,甚至连小卖部都没有,民警执行公务又常常半夜才回所,如果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那又如何谈得上全力办案呢?为让民警吃饱吃好,派出所想到了自给自足这个办法:凡出产自警察农庄的菜,民警都不得带回家。另外,种菜省下来的钱,都用作进一步改善民警伙食,而且我们派出所没有收所上民警一分钱伙食费……当班民警不得参与种地垦荒,不务正业无从谈起。”——成龙路派出所所长余碚军附近群众:只要辖区治安好,无所谓
“据我了解他们在周边种植蔬菜,是炊事员没事时自己种的,和民警、派出所没啥子关系……再说他们种菜对老百姓也没有干扰,也没有污染和毒气什么的。我们这里周围比较平静,治安还是挺好的。其实,只要辖区治安好,我觉得他们种不种菜无所谓。”——成龙路辖区村民李昌其市区居民:地在派出所门口不碍事
“有些不能理解,毕竟穿起警服耕地还是有些怪。不过,反正地就在派出所门口,遇到紧急情况应该不会耽误出警吧。”——成都市红星路居民刘小平
争论二:“警察农庄”是否值得推广?
社会学家:不违规不占上班时间就可以
“民警种菜,这确实是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事情,毕竟,警察的身份特殊。但我认为,只要种菜的耕地来源合法,不涉及违规侵占公共资源,只要警察没有在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利用自身条件改善生活就无可厚非。其实,利用单位周边条件耕地种菜、养花养草,在西部山区的一些单位里早已出现,我觉得在美化环境之外,它也确实能带来一些物质上的收益,是件好事情。但由于在派出所外种菜的群体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警察,民众对他们的预期和要求要高许多,所以出现质疑声也很正常。”——四川大学社会学与心理学系主任、四川省社会学学会会长陈昌文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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