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的“竞价排名”栏目中出现冒用“大众搬场”名义的同业网站链接,被大众交通公司、大众搬场公司告进法庭。近日,市二中院一审判决百度在相关网页刊登48小时申明并向两原告赔偿5万元。
去年,上海大众搬场物流公司发现在百度上键入“大众搬场物流公司”、“大众搬场”等关键字后,“竞价排名”栏目中出现大量假借“大众搬场”公司名义招揽生意的同行企业网站链接,于是“大众”文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大众交通(集团)公司、该商标使用人上海大众搬场物流公司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公司及两家相关在线技术公司告上法庭。
涉案“竞价排名”栏目是百度的一种按点击量支付广告费的服务项目,用户购买服务后可自行选定搜索关键词,百度根据付费高低将购买同一关键词的用户网站按顺序在搜索页面中进行排名。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由于接受百度网站“竞价排名”服务的第三方网站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上海大众搬场物流公司”、“大众搬场”等字样,侵犯了大众交通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构成对大众搬场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被告作为百度的经营者以及“竞价排名”业务的负责主体虽不构成直接侵权,但对明显存在侵犯他人权益可能的注册用户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构成帮助侵权行为,应共同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