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共天水市麦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天水市麦积区监察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决定给予琥珀派出所所长刘小斌、甘泉派出所民警贾旭东开除公职处分;给予东岔派出所所长侯兆鹏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对麦积区公安分局其他责任民警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处分;同时,1名派出所工作人员被调离公安系统,3名派出所自行雇佣人员被清退(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
两所中学办理假学籍
7月2日天水市教育局局长李淳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这起事件中,麦积区第三职业高中和天水市六中违规操作,替这些学生编造了假学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6月27日麦积区检察院对涉嫌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的麦积区第三职业高中考务教师张红举刑事拘留,校长黄鸿福等涉案考务责任人立案侦查。天水麦积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晓琴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天水六中校长刘彦博被撤职。对麦积区教育局、区招生办、区第三职业高级中学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和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处分;对2名涉案教师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招生办主任把关不严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得知,全国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过程相当严格,需经过各学校、县区教育局、县区招委会,以及县区公安局负责进行逐项审查。所有程序均实行责任人签字负责制。如果严格按照此程序审查,伪造的外地籍考生学籍资料不可能如此轻易地通过。
7月2日,天水市招生办公室主任苟军林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按规定,招生办在接收报名时,对考生的学籍要逐一核对,但麦积区、秦州区招生办在审查时对考生的学籍没有逐一核对。目前,麦积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对有关人员正在调查,对麦积区招考中心副主任、区招生办主任万录明,区招生办副主任刘永强等涉案考务责任人立案侦查。
近日,秦州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决定给予秦州区政府副区长蒋小丽、区教育局罗永安行政警告处分,秦州区教育局招考办主任缑金海被撤职,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分。
专家点评
教育专家:考试作弊者应该受到相应制裁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专家劳凯生说,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考生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或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在“天水替考案”中,就有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这样一种行为被界定为考试作弊,要受到相应的制裁。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在校生应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其他人员应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法学专家:“枪手”刑事犯罪尚属法律空白
7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家洪道德教授说,“天水高考舞弊案”是典型的“移民+替考”作弊行为。他说,公安人员收受钱财,伪造假户口和假身份证,涉赚受贿和伪造国家公文。学校办理假学籍,而教育部门没有对考生学籍进行逐一核对,有渎职犯罪嫌疑。另外,调查人员还应进一步加强调查,看会不会有行贿、受贿等问题暴露出来。洪教授说,目前我国对“枪手”所构成的刑事犯罪,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