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史建颖记者郭剑烽)“80后”青年王某深夜无证醉酒驾驶无牌的二轮摩托车,违规搭载两人后又无视禁行标志驶上高速公路,最终因车辆失控导致1人死亡2人受伤。日前,嘉定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
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王与两个朋友李楠、陈珍(均为化名)相约在外唱歌聊天,为助兴几名年轻人叫了几瓶酒边喝边聊,一曲唱罢频频举杯,兴致颇高。
次日凌晨1时许,一行人唱完准备各自回家,骑摩托车来的王让李楠、陈珍搭自己的车回家。
凌晨的道路空空荡荡,再加上酒精刺激,让王等人的胆子也大了起来。王乘收费道口管理人员不注意,驾驶摩托车径直开上了沪蓉高速公路(原沪宁高速公路)。
夜晚的凉风并没有让三人清醒,当摩托车由东向西直行至曹安路出口处时,坐在车后的李楠示意王加快速度,超过前面一辆车。王脚踩油门准备超车,谁料摩托车突然失控,一头撞向水泥隔离墩。巨大的冲击力使王和李楠飞出摩托车,直接从高架桥上摔倒至曹安路地面,而陈珍也被重重摔下。李楠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王身受重伤。
相关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王某存在多处违规情况: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无牌号的二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违反禁行标志驶上高速公路。这些原因是引发事故的全部原因,因此王对本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经查,肇事者王某年幼时父母离异,一直与母亲共同生活,过早远离校园生活的他曾在2004年因抢劫罪被判处徒刑,近年来因缺乏自我约束终日浪迹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