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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小伙无视提示牌商场内抽烟 被依法行政拘留

  商场内抽烟 又一人遭拘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卢佳丽) 昨日,20岁的小伙子孙某某无视商场内醒目的“禁止吸烟,违者将面临行政拘留”提示牌,在泰华商场吸烟,被人民东路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下午4时20分许,泰华商场保安在巡逻时发现,三楼楼梯口有一名男子正在过烟瘾。

  根据警方对各大商场、市场保安的相关约定,身兼消防监督员的保安,一边上前劝其熄灭烟头,一边拨通了110举报该男子的违法行为。警方随后赶到,将孙某某带回派出所。经审问,孙某某对在火灾危险性场所吸烟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被依法行政拘留。

  办案民警介绍,鉴于国庆大假将近,大型商场、购物超市等火灾危险性场所人流量将激增。为确保国庆安全,人民东路派出所于近日对辖区各大商场安保责任人发出通告,加大消防巡查力度,遇到抽烟等违法行为需及时举报。据悉,昨日,在新中兴商场保安的举报下,该所依法行政拘留了一楼某抽烟店主。

  警方表示,大型商场、购物超市等火灾危险性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的人员恐慌、生命财产安全损失不可估量。为此,一旦发现违法吸烟,警方将严厉查处、打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国庆出行购物,一定要按照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禁烟提示,严格禁烟,保证安全。

编辑:罗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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