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拍摄的现场照片
“我只求儿子能渡过难关。希望目击事故的朋友可以勇敢站出来,还原一个完整的事故真相!”连续多日未休息的鲁明祥心身俱疲地说。他刚从大学毕业的儿子鲁啸在一起车祸中受伤,至今仍昏迷不醒地躺在浙医二院脑重症监控室。
网友求助:寻找在嘉兴洪越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目击证人
今年9月13日,嘉兴洪越路友谊街口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车祸,一辆普桑汽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电瓶车的小伙子就是鲁啸。他头部受了重伤,至今未度过危险期。
“医生说鲁啸属于深度昏迷,现在情况不容乐观。”父亲鲁明祥掩面而泣。
几天前,这位成绩优秀、孝顺懂事的孩子正憧憬筹划着自己的未来,现在却人事不省地躺在病床上,这让以儿子为荣的鲁明祥痛苦万分,“儿子,今年刚从学校毕业,考上了公务员,那天还和我说下午要去单位排练国庆节目……”
据鲁明祥描述,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在交警支队调查时说,当时自己的车速是30码,是伤者自己骑电瓶车撞他的。这样的言辞让鲁家人觉得很难接受。现在事故认定缺少目击证人,鲁啸家属希望目击事故的朋友可以站出来,还原一个完整的事故真相。
记者联系嘉兴市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他们表示现在这起事故已有初步调查结果,但事故认定书还没下达,还不方便透露。
记者从交警方面了解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有自己的办案程序,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赶赴现场处理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交警会就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有关情况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情况,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情况,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
“交警部门对事故会有鉴定。当然当事人有权利寻找目击证人。”杭州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说。
目击事故过程的网友,请致电浙江在线:057185310961,或直接拨打鲁明祥手机:13805739848。(金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