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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倒楼”赔偿协商陷僵局 退一赔一恐难获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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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倒重建关键在于法律依据

  就在7号楼业主与开发商僵持不下的同时,未倒楼房业主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开发商提供的方案并不能让他们满意。

  在针对未倒楼房业主的善后方案中,开发商提供了3套可选方案。

  方案一为“预售合同继续履行,适当让利,特定担保”。即业主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进行让利。同时,由开发商引进有实力的公司,对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方案二为针对坚持要求解除合同的业主,提出了“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返息”。开发商同意解除合同,但只退还本金及购房者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方案三为“第三方收购”。即由开发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由该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当日的市价收购购房者所退房屋。

  然而这3套方案并未能完全消除业主的顾虑。一些业主表示,房屋倒覆的机理尚不明确,任何所谓检测都缺乏科学严谨性。为了业主的生命安全,他们提出了“推倒重建”的要求。

  业主提出,开发商应将整个小区所有楼房推倒,请有一定资质的开发商按照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重建,并提供相应的责任担保。开发商要赔偿房屋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一切因违约导致的赔偿费用。

  “基于对居住安全的考虑,业主提出这一方案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关键在于能否找到相关法律依据。”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史建三对“推倒重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由于双方签订合同时,并未考虑到这种特殊情况的发生,因而在赔付标准缺乏合同依据的情况下,房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便是能否“推倒重建”的关键。史建三指出,判断业主的诉求是否合理必须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而不能仅以部分购房者的心态来代替法律及国家的质量标准。

编辑:王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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