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6日从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安徽省公安厅民警赵黎交通肇事逃逸案近日在该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持失效驾驶证撞上路人后逃逸,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查明,去年11月7日23时许,被告人赵黎持已失效驾驶证驾驶套牌照的警用越野车。在合肥市将横过道路的熊某撞倒,致其受重伤。事故发生后,赵黎驾车逃逸。
11月9日,赵黎到公安机关投案。熊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今年1月死亡。
法庭上,赵黎对其驾套牌车辆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称他已向被害人支付医药费43万余元,并向死者家人道歉。死者家属认为赵黎身为警务人员,应当重罚。
检察机关认为,赵黎持失效驾驶证,挪用未按规定期限检验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责。
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