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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职员挪用公款2.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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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月的一天,49岁的于海泉来到银行,悄悄把刘义玲从柜台叫出来,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说要“商量一件正经事”。

  “他和我说,有色集团经常会有大笔暂缓不用的闲置资金存放在银行,这样放着也挺浪费的,还不如将钱转成定期存款,吃差额利息。之后悄悄将挪用的资金及时还上就行,利润不仅可观而且很保险。”据刘义玲交待说,于海泉每挪用一笔公款,她都要偷偷为其提供一份假对账单,以便于海泉"做平"公司账面出入,应付查账。“同时,我还得再打一份真正的业务对账单,留着银行做账用。”

  2006年1月9日,于海泉从公司的账户上挪用1000万元,私自以有色集团的名义办理通知存款。同年4月11日销户,1000万元本金及4.14万元利息,转进公司的账户。随后,于海泉再次挪用公司公款3000万元办理了通知存款。

  2006年4月14日,他又分两笔将公司账户上的4000万元,以有色集团的名义办理通知存款。他肆无忌惮地挪用公款从中吃利息,而且胃口愈来愈大,从2006年1月至8月,于海泉先后18次挪用公司公款1.753亿元。

  而刘义玲则先后10次将转入有色集团账户上的41.7392万元存款利息,全部转进于海泉的个人账户。

  用企业的“活钱”圆自己的发财梦,在这种“零成本”的发财计划屡屡得逞之后,贪得无厌的于海泉并没有满足,为了让40万元利息再创“利润”,他拜托在上海做生意的同学陈某帮他炒起了股票。

  相互利用拆了东墙补西墙

  刘义玲业务精,胆子大,在单位是出了名的。在和于海泉的“紧密”合作中,于海泉吃了多少利息,刘义玲心里很清楚,但精明的她并没向于海泉要过一分钱。其实,刘义玲的心里也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2006年3月的一天,刘义玲找到于海泉说:“我爱人在银行当个小主任,他有拉存款的任务,任务完不成,连工资都保不住。你给帮帮忙吧。”

  于海泉算是“老财务”,深知帮这个“忙”的严重后果,但又不敢得罪刘义玲,于是说:“这个忙,我肯定帮,不过,到时间你可要负责把款给我收回来。你要给我出假对账单,把单位应付过去。”刘义玲同意了。

  由此,失去理智的于海泉擅自分两次从有色集团的账户挪用500万元,转存到刘义玲丈夫工作的银行,刘义玲则按时为于海泉提供假对账单做账。

  拉存款任务完成后,按理说,挪用的500万元该“完璧归赵”了。然而,刘义玲却有着自己的计划———2006年4月和5月,她私自将这笔公款用于炒股,不料却赔了钱。为了补上漏洞,刘义玲打起了由她管理的有色集团党校账户中的71.2万元公款以及有色集团公司职工培训再就业工会委员会账户中的80万元公款的主意。

  同年8月31日,刘义玲东拼西凑才把500万元借用公款还清。到了2006年年底,刘义玲又挪用银联资金137.65万元,分别将自己挪用的有色集团党校和工会账户上的公款还清。

  “其实,从2005年2月开始,刘义玲就利用管理有色集团几个固定账户的便利,私自挪用公款偿还个人债务。”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刘义玲利用保管的有色集团空白转账支票,并借助给有色集团办理业务机会偷盖了有色集团财务部账户印鉴。仅她个人挪用公款就达900多万元。”

  据了解,刘义玲挪用公款获利后,挥霍了15万元用来买吃买穿,用100余万元买彩票。在刘义玲家床底散落着无数张已兑过奖的彩票。

编辑:王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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