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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遭15名警察举报续:调查称贪污问题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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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质疑

  8月2日,举报人、原黄山派出所所长陈卓称,山东省公安厅到郯城调查并未找他,而是临沂市公安局纪委的两名警员找他谈话。

  陈卓介绍,两名警员问他材料是谁组织写的,是否看到了孙钦刚贪污。他称当时他对这种问话表达了严重不满,离开时未在问话材料上签字。

  8月4日,举报人、原新区派出所指导员杜春清说,调查组没有对举报线索当事人进行走访调查,而只是找举报警员谈话,“根本无法查清举报是否属实”。

  多名参与举报的警员说,山东省公安厅和临沂市公安局纪委都有过调查,但至今未对举报人公布结果。这让举报者怀疑是否调查组对自己的调查结论不自信。

  举报警员张霞则称,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调查后不公布结论,作为举报人希望山东省纪委介入调查。

  两人为代签名

  网帖《15名中层干警集体举报山东一公安局长》中,列有山东郯城县15名中层干警的名字、职务和电话。

  7月29日,记者按照名单中的电话采访,其中多名警员承认是自己举报,而也有多名警员称,自己并未参与举报。

  郯城县公安局原纪委纪检员鹿桂生称,名单中将他的名字写成“陆贵生”,是有人冒名。8月2日,他当着记者的面手写了自己的名字,并对冒名行为表示愤怒。

  同日,承认参与了举报的警员陈卓承认,15名举报者中,原港上派出所指导员张怀德和鹿桂生两个人的名字,确实非他们本人所签,而是由原新区派出所指导员杜春清代签的。

  8月3日,杜春清承认,张怀德和鹿桂生的名字确实是他签的。他称,当时两人均不在郯城,电话里答应了签,他便代为签名了。

  “他们两个人昨天给我打电话,说当时答应签名是开玩笑的。”杜春清称。

  而名单上的郯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刘凤堂、出入境管理大队指导员刘峰均称,自己未参与举报。

  8月2日,刘凤堂称,有人指责他被提拔后变卦了,而这并不属实。

  他称,2008年4月,他确实在举报材料上签了字,但此次网上发帖他并未参加。而此次网上内容与当时签名的材料内容并不一致。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褚朝新

编辑:王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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