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法制看点>>正文

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将出狱 称欲维护网络安全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东山再起,买“病毒”盗号

  “传奇私服”工作室被查后,张顺“云游”上海、宁波、杭州。2006年初,张顺再次投入10万元,购买了20台电脑,招用20多人,成立了一个“工作室”。这个工作室就是专门靠病毒盗号赚钱。

  张顺的这一点子源于他经营传奇工作室的发现,当时有客户被木马盗号。于是,张顺试着花了200元钱购买病毒,挂在自己的“私服”网站上,能轻松偷到玩家的游戏账号和装备。“上网的人只要一中毒,其游戏账号就会被盗取。”

  张顺慢慢发现,利用病毒盗号是个赚钱十分轻松的活,比经营“传奇私服”来钱快多了,并开始研究这些东西。

  “盗号”工作室成立后,张顺每天的工作就是上网买病毒,然后将木马挂在病毒上盗号。“一般电脑病毒的市场价是2000元到3000元,但每天盗取的游戏账号和装备可卖5000元到1万元,利润极端丰厚。”

  “熊猫烧香”让张顺翻船

  2006年8月,四处寻找病毒的张顺,无意中进入一个QQ群。这个群名叫“才子”,王磊是群主。张顺说,这个群里的人都是买卖病毒和装备的人。

  “有什么东西,可一起搞搞?”张顺找王磊要病毒。这是张顺第一次接触王磊。“他是人缘蛮好的人,认识的人特别多。”张顺说,王磊是一个“黑客”,也是一个靠介绍“黑客”赚钱的人。若有人要攻击某网站,王磊就会给其介绍“黑客”,并收取介绍费。

  两人经过协商,由张顺出木马程序,王磊帮忙在病毒网站上挂木马,双方获利后,王磊收取手续费。

  2006年12月,王磊在QQ上告诉张顺,“我和人合作搞了个病毒,手上有很多流量。”张顺许诺提高提成,从王磊那得到了木马程序。令张顺惊讶的是,半个月内,这个程序每天可赚10多万元。

  “这个比玩‘私服’还赚钱。”2007年1月初,李俊在群里找到张顺,“这个病毒是我的,你是不是和王磊在做?”两人觉得王磊从中提成,纯属多此一举,决定撇开王磊直接合作。

  张顺和李俊合作了10多天后,已是2007年2月2日。年关将近,张顺决定停掉所有的生意,打算过年来再做。可是,没有几天,李俊在网上告诉张顺:“我们可能被公安和网监盯上了,你得小心点。”张顺心想,生意都停掉了,怕什么啊。

  2007年2月6日,张顺在自己的出租屋内被抓。他说,当仙桃民警出现在他面前,问认不认识李俊时,“我想事情真的严重了。”

  和李俊约定做正当事

  从监狱出来,张顺今年基本没有做事,他和朋友一起筹备网络游戏开发公司。“我这次是真的改邪归正了。”

  在监狱里,张顺和李俊的关系最好,“李俊的话不多,总是像大哥一样照顾我。”在张顺出狱前,李俊和他谈心,两人约定,不再做违法的事情,找个正当的事情一起搞。

  张顺近日得知李俊减刑了,还有一段时间就可以出狱,“我一定会到监狱外接他。”在张顺看来,李俊是顶尖人才,他现在创办的网络游戏开发公司,是在为李俊打基础,“等他出来了,我们一起闯天下。”

  7月16日下午,张顺把记者领到他的“公司”去参观。公司仍在筹备,只是空空的四壁。张顺希望,他和李俊的事业从这里开始。

  对于未来,张顺充满信心:“我始终坚信网络营利,是任何其他产业都无法做到的,网络这东西就是一本万利的。”

  网络立法滞后 致网民法制观念淡薄

  民警

  仙桃市公安局网监民警刘杰,曾参与了“熊猫烧香”案的侦办和抓捕。他认为,我国的网络立法滞后,且法律宣传的力度不够,才致使部分人胆大妄为。

  “虚拟社会是与现实社会挂钩的,只是把生活空间拓宽了。”刘杰认为,我国应完善网络立法,并加大网络法制宣传,从青少年开始正确引导,并从最基层的社区开始宣传和教育。

  刘杰建议,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应学习韩国,实行上网实名制,严格规范青少年的上网行为。“我国的网络立法太滞后了,都是现实推着立法走”。

  专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我国的网络立法,重技术而轻管理,重硬件而轻软件。在刑事上,对网络攻击他人的行为,规定不够全面、具体。在民事上,没有很明确地对互联网进行规范。

  乔新生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网络基本法》,至少规定4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网络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未成年人。第二,强化网络的运营和服务。第三,规范政府的网络监管责任。第四,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

  律师

  2007年,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雄、付军等4名律师,曾联名上书司法部门,要求对网络犯罪界定清楚。

  王万雄认为,司法部门应尽快对刑法中关于网络犯罪的规定进行司法解释。“法律本身需要明确,需要统一,否则就会因网络立法滞后,致使网民的法制观念淡薄。”

  本报记者 张勇军 实习生 柯云峰 周菡 黄敏 文\图

  网监民警揭露“黑客产业链条”

  病毒入侵、获取流量、挂马、出信、拆信、洗装备……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地下黑客产业链条”。

  据网监民警介绍,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以每个病毒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出售近20套。但这并不是李俊获利的主要手段,他的更大获利来源于卖“流量”。

  据介绍,计算机被“熊猫烧香”病毒感染后,等于失去了一切信息保护能力,病毒传播者就会获取电脑的控制权,也就是获取电脑“流量”。

  专业人士介绍,“熊猫烧香产业链条”的操作模式大致是:李俊要根据“市场需要”改写自己的病毒程序代码,从而控制中毒电脑自动访问病毒购买者所设定的网站,“挂马人”在病毒上挂上木马程序入侵中毒电脑,木马程序从中毒电脑中“盗窃”QQ币、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通过电子邮件以“信”的形式发送到张顺指定的地址,“收信人”张顺再把这些有价值的电子邮件“拆信”,获取游戏装备和QQ币,然后再将其出售给普通网民,所获利由张顺和李俊进行分成。

  据仙桃警方办案人员介绍,张顺的“工作室”,已经形成了病毒产业,由专人负责“拆信”,专人负责兑换QQ币,犹如一条流水线。李俊说,和张顺合作的日子,他的账户里每天会打进少则5000元,多则1万元的资金。账户资金最多时达到了40万元。

  雷磊:今年27岁,新洲阳逻人,中专毕业。爱好和擅长电脑编程。为“熊猫烧香”病毒提供修改建议,于2007年1月对病毒源代码进行修改。获刑1年。2008年2月出狱。

  张顺 :25岁,浙江丽水人。曾当过厨师、鞋匠、服务员。购买李俊网站流量后,利用木马盗取“游戏信封”,并进行“拆封”,转卖获利。2008年12月,张顺因改造表现良好减刑2个月,提前释放。

 

编辑:王颖娇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