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报道:今年6月8日晚上,南京市南湖附近的街道上,南京一市民借朋友电动自行车前往集庆门。在斑马线上停车等候通行时候,被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径直地撞上,并将电动车损坏。
肇事车主下车瞧了一眼后就准备离开。这时,附近的一位老大爷立刻表示:撞伤了人就应该带伤者去医院诊断一下。而肇事车主以身上没有钱借故电话给朋友拒绝协调。正在此时,恰好此时有一个交警巡逻车路过,110民警迅速让肇事车主安排伤者去医院看病。结果显示伤者多处软组织受伤,实无大碍。伤者诊断费用全部由自己朋友代交,而肇事司机以次日到交警四大队协调处理为由拒绝垫付诊断费。
6月9日,交警本来安排的9点钟时间协调,肇事司机却在12点钟后才姗姗来到。到来以后令伤者纳闷的是,该人并无任何起码的问候之意,只提出要看当天晚上的路口的监控录像。交警并没有让看录像,双方写下事发经过后离开。10天后,在伤者朋友即电动车主的“不断”申请中,交警终于安排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肇事车主委托其朋友出面处理。电动自行车主提出医药费、误工费900元。但是车主提出200元的自行车修理费用时(实际需要400元修理费),肇事车主表示只能付50元,并请其朋友表示:“要赔就赔,不赔就算!你捡了芝麻还想抱西瓜啊!告诉你,上法院的话,一毛钱都不给你!”交警当场表示:还是个领导呢,交通法规定他必须赔偿。
究竟是什么领导呢,电动自行车车主这才知道,撞伤自己朋友的原来是个“领导”,这个领导就是南京建邺区南湖街道城管科长董清水。
7月7日,交警再次安排双方进行协调处理。过程中,肇事车主董清水一再强调自己没有闯红灯,并且始终不愿意交警认定的最终的各项赔偿款1300多元。董清水一再认为是市民骑的电动自行车撞上了汽车,而不是汽车撞上了电动自行车。交警当场表示无法协调,请双方法院解决。但是,董清水表示只有认定伤者当时是骑车状态才愿意签事故认定书。
此次,电动自行车主和伤者对负责处理杨警官做法也提出了很多异议。处理中,很多时候明显偏向董清水。并在车辆的认定上采取模糊的提示,电动自行车主在南京最热的时候为了鉴定状况跑了3次不同的鉴定机构,同时还表示:肇事车主不认定鉴定书同样是无效的。一直到7月17日,南京建邺区城管科长董清水仍然没有按照事故鉴定书的结论进行赔付,自始至终没有给被他撞的伤者一个问候和道歉。
一件小小交通事故竟然让南京的市民前前后后跑了不下几十趟。这其中不是为了钱,是为了一个字“理”!而这个“理”还是和一个“领导”——南京建邺区南湖街道城管科长董清水在“叫板”。
7月17日晚,电动自行车主和伤者通过网络以视频的方式公布了事情原委,面对强大压力下,南京建邺区南湖街道城管科长董清水终于向电动自行车主和伤者赔付了所有的款项。事情最后终于得到了解决。但是事情处理的过程却值得人们深思,记者也希望普通老百姓维权的路走的更顺利一点。(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