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骗自首 郭娟 制图
“我是刊登富婆求子骗人的婚骗!”4月18日,一个妇女走进南岸区公安分局。
昨天,该“富婆”在南岸区法院受审时,检察官表示,被告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建议法庭酌情从轻处罚。
这个“富婆”为何要自首呢?
“富婆求子事成重谢”
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曾红兵昨日指控称,李某家住巴南区。2008年,她在一份非法报刊上刊登广告,声称“富婆求子,事成重谢”,并留下联系电话。
广告刊出后,还真有人打电话来。李某在一次接电话时,被包某听见,她遂伙同包某一起联手作案。此后,李某利用多张卡接听应征者电话,并分别以需收取诚信金、公证费、汇兑费、税金、风险金等为名,让应征者将钱打入指定银行账号内。
据统计,从2008年3月2日至5月29日,李某、包某共骗取6名受害人现金6万余元。收到汇款后,两人共同挥霍了。
看到警方通告后自首
“我是看到电视上的通告说自首可以判轻点,才去公安局的。”昨日,李某在法庭上陈述。
李某称,自己一人在外,过得非常辛苦——身体不好,经常生病,而且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压力很大。她说,自己也知道当婚骗不是长久之计,迟早可能翻船。不过考虑到自首后面临坐牢,在电视上看到警方通告的那一时间,她还是有些犹豫。
经过再三思考后,李某在今年4月18日走进南岸区公安局。警方立刻着手对李某供述的犯罪情况展开侦查,证明其所言属实。
昨天,面对检方指控,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建议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当法官让李某作最后陈述时,李某当场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她深深地鞠了一个躬,说:“我对不起受害人,更对不起自己的亲人,我向他们道歉。”
李某的辩护律师建议法院判处李某缓刑。检察官曾红兵认为,李某能够在看到警方通告后自首,且认罪态度好,建议从轻处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