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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例血友病索赔案开庭 家属索赔196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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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病”竟是血友病

  2006年,北京协和医院的两名血液科专家到了太原,取了小元和其外祖父的血样,要做确诊,并且告诉他们,“作为血友病患者,一定要大剂量使用Ⅷ因子,如果有条件,建议每天使用。一旦有出血现象,更要加大剂量。”医生告诉他们,正常人的体内,血管破裂时,靠血液中13个凝血因子自动凝血,而血友病患者的凝血因子只有8个或9个,血管破裂后只能是流血不止,并且疼痛难忍。

  山医大二院血液科主任杨林花介绍说,血友病患者的血管破裂后,并不是一下出很多血,而是一点点地渗血,出血量越多,病变部位就越严重。血友病是靠性染色体来遗传的,女性的性染色体为两个X,男性的为一个X,一个Y。而血友病属于伴X性染色体的隐形遗传病,由于女性X有两个,一个出了问题,另一个可以起到弥补的作用,所以血友病患者多为男性。

  据有关专家估计,由于患者甚至医生对该病情了解不深,误诊和漏诊的现象很普遍。山西省目前有血友病患者3000余名,而真正就诊并治疗的不足十分之一。目前,对此疾病也没有彻底根治的办法,病人只能靠终身输注凝血因子进行治疗,费用很高。

  2007年11月,樊某从北京协和医院拿到了小元是遗传性血友病的确诊报告,从那天起,四处找关系购买Ⅷ因子,成了全家人最重要的事情。

  是诊断错误还是基因重组?

  7月15日上午的庭审中,控辩双方的焦点一直围绕着“98%‘正常胎儿’鉴定书”和“该案件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进行。

  小元的父母称,拿到产前基因诊断书的当日,他们曾问医生“98%‘正常胎儿’”是什么意思?医生说,医学上没有百分之百的这种可能,98%应该没问题,当然,除非出现变异,基因发生变异,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

  “当时医院只是说可能存在基因变异,而目前孩子的情况根本不是基因变异,而是遗传病,这绝对就是医院当时的诊断错误。”小元的父母说,现在孩子已经发病,并且已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为了给孩子“保命”,他们不得不持续购买价格高昂的Ⅷ因子。除此之外,孩子的后续治疗费用、教育费用也是相当大的一笔开支,所以夫妇二人要求医院一次性赔付各种费用共计1960余万元。

  对此,被告医院方的律师则认为,孩子的父母在2003年就已经知道孩子有血友病,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另外,医院的诊断结果是“98%‘正常胎儿’”,并告知孩子的父母存在基因交换与重组,已经尽到了风险告知义务,因此医院不应承担责任。为进一步说明医院是否存在责任,庭审中,医院方律师还提请法庭对诊断结论进行鉴定。

  上午12时许,法庭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编辑:王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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