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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贪污30余万称做官即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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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快报7月10日报道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背负这么多罪名,对于一个小小的村支书来说,可谓“沉重”。

  昨天,义乌市检察院认定,原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活鱼塘村支书金新华,是该院反贪局成立以来办理的案件中罪名最多的。

  检察机关查实,金新华通过虚报工程款贪污公款31200元,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37000元,在工程建设和结算中收受、索取他人财物160000元,伙同他人侵吞集体资产108598元。

  语出惊人 “做干部就是为了钱”

  56岁的金新华,10年前就开始担任村主任,5年前当选村支书。

  刚上任的时候,他也曾为村民办了许多实事,一再提醒自己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获得了村民的支持。随着村里的基础工程纷纷上马,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打起了歪主意。

  2004年村里修路,金新华与承包人杨某合谋,擅自将工程造价由每平方米50余元提高到70.25元,虚报工程款48000元,和村会计徐跃前私自平分。

  虚报前,徐跃前出于担心提出这笔钱不该拿。金新华勃然大怒,反问徐跃前:“我们做干部是为什么?不就是为钱吗?”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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