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常鸣) “就为了根荧光棒,太不值得,太后悔了!”昨天上午,被告人姜庆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一中院受审时表示。
姜庆雷在去年12月6日张靓颖演唱会场外,因为5元的荧光棒,持刀将某网站员工尹某扎死。
检方指控,去年12月6日19时许,在海淀区首都体育馆东南角过街天桥下,姜庆雷与29岁的网站员工尹某发生争执,姜庆雷持刀向尹某的左颈、左胸、左前臂猛刺三刀,致尹某死亡。
受审时,姜庆雷表示自己十分后悔,他说案件起因仅仅是为了5元钱的荧光棒。
姜庆雷说,他中专毕业后在房山做临时工,每月工资只有700多块钱。为了赚点儿零花钱,他批发了一批荧光棒,每逢周末有演唱会他就去场外卖。
据姜庆雷说,事发当天是张靓颖演唱会,他背着荧光棒从房山的家里赶到首都体育馆摆摊。尹某带着一名女子来到他摊位前要买荧光棒,听说荧光棒5元钱一根,尹某问2元钱一根卖不卖,姜庆雷表示开价太低不能卖。后双方发生口角,随即演变为肢体冲突。姜说,自己年纪小,身体胖又不灵活,打架吃了亏,就拿出包里的水果刀扎向尹某。
尹某倒地后死亡,姜庆雷趁乱逃跑。此后,每天仍到单位上班,一周后被警方控制。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