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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被检方列为教唆伪证罪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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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地检署依教唆伪证罪将吴淑珍签分“侦”字案被告,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分案理由是吴淑珍是陈幸妤的共犯,至于伪证犯行有无扩及到使用公务机要费的陈水扁,检方将视案情发展决定是否扩大侦办。

  吴淑珍昨天为洗钱案到台北地院出庭时,自承对子、婿作伪证下指导棋,且陈幸妤等人也在首次侦查庭中认罪,虽审判笔录具证据力,但为顾全侦查程序完备,检方仅决定“参考”审判笔录,将择期开庭传讯吴淑珍到案答辩。

  台检方特侦组本月3日将陈幸妤、陈致中及赵建铭等依伪证罪嫌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案情一日数变,分案时,检方先对三人予以境管,本月22日开庭后,因陈幸妤表态要携子赴美,检方庭毕加重处分,限制陈幸妤出境,后来还导致陈水扁在狱中写信给马英九求救。 (云鹏)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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