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报6月17日吉林报道 金手镯、金项链、手机、现金,凡是能抢的,他一件都没放过,还把女主人强奸了。
跳窗逃跑前,他信誓旦旦:“大姐,对不起啊,我急着用钱,等我挣钱了就还你。”
36岁的王某住在舒兰市铁东街。今年3月14日,丈夫出了远门,她和女儿两人在家。20时10分,两人关灯准备睡觉时,听见后窗“砰”的一声。窗台上射来一束手电光,“啊!小偷!”两人大叫着开了灯,后窗台上站着一男子,头戴面罩,只露出两只眼睛,手中握着一把长约20厘米的尖刀。
男子说:“别吵,把灯关掉,再吵攮死你俩!”
母女俩关了灯,一声不敢出。男子翻窗进屋,“快把钱拿出来!”
“我没多少钱,这就给你找,求你别伤害孩子。”王某的声音颤抖着。
男子发现了她手腕处发亮,“把你手上的镯子给我!”王某赶紧摘下来。“你脖子上有亮光的,也给我!”王某又解开金项链,又在威逼下将不到100元钱和手机给了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