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父母照顾 被颁保护令
据知,该少女1992年出生,母亲为内地人;少女约于8岁时来港定居,至13岁时因缺乏父母照顾而被法庭颁布儿童保护令。她声称于犯案前已从事援交工作数个月,现有一名32岁、任职滑水教练的男友,其父亲因嗜赌问题而不知所终,体弱多病的母亲则在堔圳与幼妹生活。
少女原本居于明爱中心,因违反规则被拒绝收留,转居于弥敦道一单位内,但该少女因早前违反保护令,稍后将被安排至屯门法院索阅进度报告,涉案的网站昨晚仍有张贴多名援交少女的卖淫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