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称,刘某是个死读书、读死书的书呆子,他把大多偷来的书都读了。他认为偷书只是一种不良习惯,一种应该改的坏习惯。为了改掉这个坏习惯,他花钱买了100多本书,但看到书还是手痒。检察官和他交谈时,饱览群书的他并不认为窃书是违法、是犯罪。
因此案作案时间跨度长、地点多,检方进行了多方调查。他们了解到,我市很多书店都存在图书被盗的现象,某些大型书店一年被盗图书价值多达十多万元。由于没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监控手段,无法查清是何人所盗,失窃单位也未向警方报案,助长了窃贼的嚣张气焰。为此,渝中区检察院已向被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提高防盗意识和报案意识,并改进防盗措施和监控手段。
记者 罗彬 通讯员 汤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