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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16岁中学生企图与亲妹发生关系被判入教导所

  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应届会考生在5年间多次以妹妹作为泄欲工具,并在去年夜阑人静时爬到妹妹床上,企图与妹妹发生性行为。妹妹之后透过同学及社工举报兄长兽行,该男生18日在区域法院涉企图乱伦及非礼罪名,被判处入教导所。

  被告年仅16岁,承认一项非礼及一项企图乱伦罪,涉及在2005年至去年间,对现年13岁的妹妹进行性侵犯。辩方求情指,被告和事主均由后母照顾,被告行为良好,并没刑事纪录。被告妹妹在案后也撰信向法庭求情,表明已原谅兄长的劣行,冀望兄长能完成中学会考,并重新做人。

  据案情所指,女事主在去年11月27日晚在旺角的家中睡觉,兄长忽然爬到她床上,并扯脱她的内裤,问事主有没有试过性交,并要妹妹将“第一次”交给他。

  兄长将衣服脱光,事主不敢反抗,被上下其手及企图强奸。事主案后自行清理时痛哭起来,遂在翌日向同学哭诉,透过社工报警求助。被告在被捕后承认因为一时冲动而侵犯妹妹。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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