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直斥其自私
昨天庭审时,郑鹏鹏多次强调称,自己从小被父亲打骂,12岁辍学后就在社会上游荡,没有钱花。
郑鹏鹏还说,他第一次抢劫是为了给自己买生日蛋糕。“我本来让父母给我买,但他们不给钱,说小孩子过什么生日,吃碗面就成了。为了能吃上生日蛋糕,我去抢劫,很快被抓了。很可笑,我15岁的生日,居然是在监狱里过的。”听到此言,公诉人直斥郑鹏鹏,“你太自私,一切以自我为中心。”
公诉人表示,郑鹏鹏以前为了买生日蛋糕抢劫他人;此次又因口角将父亲打死;后来,为了能在外过生日而不去自首,“这足以说明,他不知反省,只知埋怨他人,违反了伦理道德,泯灭了人性”。
昨天,郑鹏鹏母亲表示,她的儿子其实很孝顺,“平时也给他爸钱花”。她希望法院对儿子宽大处理,但郑鹏鹏父亲的哥哥和弟弟却请求法庭判处郑鹏鹏死刑,并提出了54万余元的索赔请求。
昨天,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