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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捐84岁父亲遗体被兄长告上法庭

  北京丰台区的王强在父亲去世之后,捐献了父亲的遗体,却被兄长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王强的兄长王刚以侵犯亲属权、知情权及祭奠权为由将王强诉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王强赔偿其精神损害3万元。

  王刚诉称,2008年9月28日下午,时年84岁的父亲在老庄子敬老院去世,当晚8时他才接到妹妹的电话得知父亲去世。当晚他赶到协和医院想见父亲遗体时,却被告知遗体已被捐献。王强说,这个消息对他来说有如晴天霹雳。他认为,关于父亲病危、死亡、捐献遗体等重大事项,理应由兄妹五人共同商议而定,王强侵犯了其和父亲间的亲属权、对父亲生死情况的知情权、对父亲遗体的告别权、祭奠权。

  针对大哥的起诉,王强向法庭提交了父亲的死亡证明、生前亲笔书写的遗体捐献事宜和志愿捐献遗体申请表、纪念证,用以证明无偿捐献遗体是父亲生前的遗愿。他说,捐献遗体时,王刚一直没有赶来,又无法联系上,所以他与二哥、姐姐及姐夫共同拍板决定捐献。此外,由于王刚回老家闹,现在老家亲属都说王强太缺德,将父亲遗体卖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他指着身旁的背包说道:“这里装的是父亲的三节小指骨,我打算带回老家与母亲合葬。”

  据悉,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尚未使用死者遗体,并表示如果家属争议过大,可以特别处理,将遗体予以归还。(通讯员曹静)

编辑:徐攀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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