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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儿被遣送后下落不明 家属状告救助站

  16岁聋哑儿陈灶被救助站错遣送到湖南,从此杳无音讯,之后法院宣告其死亡。“我们状告救助站,让他们对孩子的死负责。”陈灶家人将遣送孩子的三家救助站告上法庭,索赔近30万。昨日,官司的二审打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三家救助站否认自己有违法行为。陈灶两岁时父母离异。因为家里贫困,陈灶的父亲无力抚养孩子,叔叔陈某从小就把他从镇雄老家接到昆明抚养。2000年12月5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清查“三无”人员,陈灶在家附近的街上正走着,有个联防看到陈灶后对他进行盘问,要求陈灶出示身份证。由于孩子才16岁没有身份证,双方发生纠扯。联防强行将陈灶当作“三无”人员带回了官渡区小坝派出所。之后,陈灶被派出所收容遣送进昆明市救助站。再后来,他被救助站遣送到湖南省的怀化和溆浦县救助站。而遣送站看到陈灶是聋哑人,无法确定其详细身份和家庭住址,于2000年12月14日,发给陈灶30元钱,让他自行返乡了。

  “直到今天孩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法院宣告陈灶死亡后,陈灶的叔叔陈某将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告上法庭,以孩子的死是官渡分局的乱行政造成为由,要求官渡分局赔偿各种损失28万。法院认为,官渡分局对陈灶的收容行为是违法的,应当承担陈灶之死的相应责任。据此判决官渡分局赔偿陈某7万余元。之后,陈某又将昆明市救助站、怀化市救助站、溆浦县救助站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三被告的行政行为违法;索赔294480元。

  五华法院审理判决昆明市救助站、怀化市救助站、溆浦县救助站分别赔偿98160元。宣判后,三被告不服上诉到昆明中院。

  昨天,此案进行二审证据交换时,三救助站否认自己的行为违法。“我们没有遣送过陈灶,救助站接收的是一个叫肖仲均的人,按遣送条例,我们进行遣送没有任何过错。此外,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应该与自然死亡的法律效果一样,要求我们对陈灶的死进行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证据交换结束后,法官宣布改日开庭。(昆明日报)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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