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死”也算保险赔偿的范围吗?桃园一名潘姓男子回家发现家里有贼,吓的昏倒送医,还是宣告不治。家属向国泰人寿申请100万的意外险理赔,却遭到拒绝。
据报道,死者家属向国泰人寿请领意外保险金,国泰人寿认为一般人遇到家中遭小偷应该不会被吓死,觉得死者是心律不整是“病死”,不是意外死,拒绝理赔,家属不服再上诉。这件案子人寿公司一路败诉,也一路上诉到台“最高法院”,最后法官认为“被吓死”属于意外险保障范围,判定国泰人寿要付100万理赔金。拖了3年全案定谳,人寿公司终于付钱,成了全台湾第一宗意外险保障客户“被吓死”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