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法制看点>>正文

攀管道爬上15楼连偷3家 “蜘蛛人”获刑3年

  本报讯 (记者 高雅 实习生 袁洁) 两小伙凌晨潜入锦园路一小区,顺着楼外墙面的管道向上攀爬,一人望风,一人边爬边入室盗窃,竟从1楼爬到了15楼。昨日下午,22岁的田宏进因盗窃罪被莲湖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1月16日凌晨3时许,贵州人田宏进与同伙“小明”(化名)潜入莲湖区锦园路某小区。两人先是沿着楼外的管道爬到3楼平台,田宏进在此负责望风,小明继续向上攀爬寻找目标。9楼住户家的窗户没有关紧,小明便从窗户进入室内,盗窃现金1020元。随后,小明以同样的方法在12楼盗得笔记本电脑(价值5376元)和160G移动硬盘,放置于窗外的空调主机上,并在13楼盗走现金600元。3户被盗住户均因没有紧闭窗户,而成了盗贼的选择目标。

  凌晨4时许,小区巡逻的保安发现望风的田宏进,当场将其抓获。此时正在15楼偷窃的小明发现形迹败露后逃走。之后,田宏进被小区保安移交到辖区派出所。

  昨日下午3时,莲湖区人民法院在锦园小区广场开庭公开审理此案。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当时田宏进所带塑料卡片(用来撬窗)的照片、失主的报案材料、小区保安等证人证言、被盗物品的估值证明等证据。法庭认为,田宏进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去年9月刚刑满释放,再次实施盗窃,系累犯。昨日下午,法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田宏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编辑:姜雨涵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