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好人!有情有义”
周鑫倒下的时候,他的岳母正抱着他7个月大的女儿小小说:“爸爸马上就要回来啦……”
周鑫英勇牺牲前不到两小时,已过下班时间,他接到亲人的电话,说加完班就回家吃饭,老爷子随手把电话放在孙女的耳边,“幺儿!”听到周鑫的声音,小小咯咯笑了。没想到,这一声“幺儿”,竟是周鑫给7个月大的女儿最后的呼唤,此时,孩子还不会叫“爸爸”。
周鑫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家庭,对群众同样怀有深厚的感情。
“周户籍好啊!”黔靖街社区梨子井街92岁老人吴建娥记得,周鑫经常去陪自己聊天,嘘寒问暖,每次在路上碰见自己,都会赶紧上前扶着,并送钱送物解决自己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腊月二十六那天,周户籍还来了一趟,他说,婆婆你要小心火哟,要过年了。晚上要把门关好,你一个人要注意安全。”
社区贫困户禹华国,妻子已故,家里有生病的女儿和年幼的儿子,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周鑫了解情况后,多方协调,帮助禹华国申领了低保,还替他联系了一份打扫卫生的活儿干,让他走出困境。
“他是个好人,有情有义,对我的好,说不完。”54岁的冯树生说,“我办户口、身份证这些事,都是周户籍掏的钱,过年过节,他都会给我糖啊、肉啊这些东西。看到娃儿头发长了,他就带去理个发。”
从警10年来,周鑫参与查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百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近百人。
2006年5月,周鑫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从细微处着手破获了一起非法携带毒品案,查获毒品海洛因10余克,查获携毒人员两名,查获吸毒人员1名。
2006年8月,周鑫在查处“8·20”故意伤害案中,运用良好的群众基础,深入居民群众当中,与目击群众拉家常,真诚取得群众信任,终于获取了至关重要的旁证材料。在大量的事实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期间,周鑫肠炎发作,但他忍着疼痛顶着烈日,翻山越岭步行数小时奔赴酉阳查找证人……
“取义成仁今日事,彪炳千古吊涪陵”
周鑫牺牲后的第三天,涪陵万人空巷,10万余名群众自发从易家坝广场排到涪陵殡仪馆长达7公里的街道两旁,为周鑫做最后的送别,不少市民甚至追到了殡仪馆内。
送行队伍中,有举着“周叔叔,你是我们的榜样”纸条的小学生;有手捧“周户籍”遗像,为英雄买来祭品的低保户老人;大批出租车司机自发地把车停在路边,只为等待为英雄送行的那一刻……
周鑫的高中母校——涪陵实验中学的学生参加追悼会后,很多孩子掉下眼泪,他们说,周鑫是个“大写”的人,感受他除暴安良的英雄情怀,“比上10节德育课都有效”。
周鑫牺牲后,他妹妹周沂颖进入公安队伍,成为一名警察,继承哥哥的遗志。他生前所在的警务室,改为以他的名字命名。
周鑫牺牲的第二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立即作出批示,并亲笔写信给周鑫的父母。信中说:“听到周鑫同志英勇牺牲的消息,大家都悲痛万分,被小周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维护社会正义的壮举而深深感动着,也为你们能培育出这样的好儿子而肃然起敬!重庆人民为失去小周而痛惜,更为有小周这样的时代英模而骄傲!”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批示说:“周鑫同志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事迹十分感人,他以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捍卫了人民群众的安全,他是全国民警的好榜样……”
2月25日,重庆市政府追授周鑫“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4月2日,周鑫烈士被追授一级英模荣誉称号。
周鑫宁死也不放过罪恶的英雄事迹,引发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在不少人看来,这位民警身上散发的光辉让自己经受了灵魂的洗礼。
网友“九州剑客”发帖说:周鑫穿着便服,下班回家,完全可以不管这事。他确实是一名值得大家尊敬的人民JC(警察)。
“茶壶茂子”写道:周鑫,你走了!但留下的是千万人对英雄的敬意和追思!走好!时代的英雄!你肩上的担子,相信会有更多的人来为你分担!
“凤城风云”则写道:我们为重庆有这样一个英雄儿女而骄傲。真可谓:草长莺飞杨柳青,十里长街送周鑫;取义成仁今日事,彪炳千古吊涪陵。(记者 田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