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午后,天气正在由阴转晴,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姜守清的脸色这些天来也正在“由阴转晴”。他的办公桌上有两摞材料,一摞是2008年7月调查整理的公职“老赖”花名册,厚度达二十几页,一摞是至昨日还未还贷的公职“老赖”的花名册,仅三页。他香香地抿了一口茶,眯着眼从材料上的数字堆里发现,这一周来,海原县金融机构每天能收回10万元公职“老赖”的欠贷。
“老赖”丢面子还了钱
姜守清还兼任着海原县集中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领导小组组长,他每天都在关心清欠进度,每天下午看报表成了他的必须,他领导并见证了海原县的“清欠风暴”。
2008年,海原县委、县政府领导调研时发现,海原县572名公职人员拖欠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达1229.3万元。
这是一个坏榜样。
宁夏中卫市市委常委、海原县县委书记李学文痛斥:“干部职工贷款不还,会造成海原县不讲诚信不守合同的恶劣影响。”
海原县县长马新民一针见血地指出:“公职人员欠贷不还是一种变相的腐败。”
海原县下决心要清收公职“老赖”贷款,成立了以海原县纪检委牵头其他部门参加的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领导小组,海原县委、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委、政府最强硬的措施是“三停三不”,即停薪、停岗、停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
最让公职“老赖”丢尽面子的还是在当地电视台曝光。
方案规定的清收时间为2008年6月至10月30日,然而,其间发生的很多变故让清欠时间下限至今年3月底。
在清理核实阶段就发现,在572名欠贷公职人员中除了本县财政供养的人员以外,还有其他身份公职人员。比如,公职人员欠海原信用联社贷款263人300笔697.2万元,其中私贷公用8人8笔67万元,区划调整离开海原38人43笔72.2万元,调往外地11人35万元,破产两人2笔12万元,金融系统内部22人28笔38.35万元,直属单位36人42笔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