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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愿吃饭 继父痛下杀手将其截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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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子不愿吃饭 继父痛下杀手

  “我是一时失手才酿成了这样的后果。”面对办案人员的审问,周某说起了一个月前的惨剧。

  2月2日早晨,周某像往常一样送妻子上了公交车去上班。当天,他休息。上午11时左右,他烧好了一锅稀饭正吃着,小明从卧室醒来,因为不愿意吃稀饭,他便把锅里的稀饭倒入了马桶。

  周某说,小明已经连续好几天没上学了,又把饭倒进了马桶里,他很生气,说了小明几句,可孩子却和他吵了起来,还将客厅的椅子踢倒在地,两人动起手来。

  扭打中,小明摔倒在客厅的地面上,晕了过去,后脑勺直流血。

  “看到小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鼻子里没了呼吸,我以为他已经死了。”李某说,他担心妻子离开他,也害怕被警察抓走,他想到了毁尸。

  据李某回忆,迟疑了半个小时后,他从橱柜里取出了铁锤和菜刀,先用铁锤砸碎了小明身上的关节和骨头,再用菜刀将小明的四肢分解下来,后来又将小明的每一块尸骨切割成小块,装到了20个塑料袋里。随后,他将小明的头砸烂,放在高压锅里煮了20多分钟放入了塑料袋。

  把家里收拾干净后,周某将20个塑料袋放进了一个手提包和一个面粉袋里提出了家门,他搭乘出租车将尸骨带到了昌吉市。

  在昌吉市乌伊东路下车后,周某将小明的尸骨分别扔到了路边的树林带和屯河大桥下的河床里。当晚回家时,已经20点了。

  3月23日,记者来到乌市和田街一巷周某的家,周某的家已被相关部门贴上了封条,而王女士手机关机。提起这一惨案,邻居们表示都不知情。

  记者从昌吉市公安局了解到,王女士今年36岁,甘肃武威人。1991年在当地结婚,次年生下了儿子小明。3年后,王女士和丈夫离婚,孩子由前夫抚养。

  后来,王女士来到新疆,认识了比他小6岁的周某,2006年4月,两人结婚。王女士在乌市开了一家照相馆,周某在附近的一家单位上班,夫妻俩一直相处得很好。

  据周某向警方交代,以前妻子的前夫将小明交给亲戚代养,妻子听说小明总是不听话,去年8月,妻子将小明接到新疆和他们一起生活。小明喜欢上网,经常逃课不上学,他和小明经常发生争吵。

  事发当晚,周某回家后,王女士以为小明只是出去上网了。第二天下午,儿子还是不见踪影,王女士到学校及附近的网吧寻找无果。后来,他们向警方报案,还在报纸上登了广告。周某还曾两次带着妻子来到昌吉市寻找小明的下落。

编辑:姜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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