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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同学杨森
承认先打警察
2008年10月11日晚,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宴请在公安大学培训时的同学、肇东市公安局民警李峰,同时邀请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鑫宇、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刚、交警支队民警栾奡参加。饭后,6人来到糖果酒吧。在酒吧门前,杨森和林松岭等人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事件中,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林松岭死亡。
昨天上午,死者林松岭的同学、身材魁梧的杨森首先接受法庭讯问,在公诉人、被告人代理律师、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反复讯问下,杨森承认,当天晚上,他和林松岭等人首先挑起事端,双方发生口角后,他们动手先打了齐新、刘力男等人。
我自己的腿、膝盖都扭伤了,所以就捂着腿活动了几下,而这一动作,却被旁人看成了是在踢打林松岭。
——“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 ”一名被告人齐新为证明自己没打林松岭,如是为自己辩解。
原音回放
昨天上午9时30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11警察打死大学生”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共有500多人到庭旁听。
在法庭上,一名被告人律师通过对监控录像解读,抛出了一个惊人观点——林松岭不是被打死的,而是自己在打斗过程中,多次头撞钝物撞死的。对此,公诉人当即反驳,这是律师的主观想象,其试图以此误导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