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的西乡县大河镇风垭村四组村民胥某,为了发泄兽欲,竟将魔爪伸向自己未满14周岁的外孙女。日前,西乡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胥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07年3月的一天晚上,胥某趁女儿不在家时,到外孙女李某房间内将李某强奸。直到案发,胥某还趁李某父母外出打工之机,多次对李某实施兽行,以满足其“生理需要”。饱受蹂躏的李某忍无可忍,遂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