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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工程处曝上亿元腐败窝案 21人涉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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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开千万元股权之谜

  初查中,市政处副主任高晓健、科长赵山林的突然辞职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不做亏心事,何惧鬼敲门!”赵、高有重大涉案嫌疑!此后查实,赵、高伙同曾岚、林连生等人利用2002年6月对市政工程公司股权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1351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2年4月,市政处成立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市政工程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成立仅两个多月,曾岚等人即对市政工程公司进行改制,将股权转至曾岚、高晓健、赵山林、吴光亮、林连生和彭朝晖、余春荣、张魁等8人的名下(彭、余、张另案处理)。

  曾岚交代,改制过程动用了公款,入股资金来源由赵山林负责,自己并不知晓。“查清曾岚等8人出资入股资金的来源,事关案件定性。”这一侦查任务落到仓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翁文潮和福州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建新的办案小组身上。

  线索从工头陈建球那里打开缺口。当时,福州市为投资兴建洋里污水处理厂,成立洋里污水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由曾岚任总经理。因曾岚身任市政处主任,市政处不能参与承建污水处理厂工程,曾岚就让上海某建设公司中标污水处理厂的一些标段工程,中标后再转包给市政处,具体施工交由工头负责,市政处则从上海某建设公司和工头两边收取管理费。

  应赵山林的要求,上海某建设公司将市政处收取的管理费打入福州某建材供应商的户头,赵山林套取现金后,以陈建球等两个工头的名义开设账户,委托福建联华信托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指定贷款给赵、高、吴、彭、林、余、张等7人,并汇至市政工程公司作为个人投资款。而曾岚,则由赵山林保管的“小金库”分给其451.3万元,作为曾岚投资股份。

  至此,曾岚等人入股市政工程公司资金来源已彻底查清,入股资金的10%由个人承担外,其余90%的资金全部从市政处1351万多元账外款中解决。当侦查人员理清入股资金来龙去脉时,曾岚叹息:“这个案件晚一年发案,我们的钱就已经‘洗’干净了。”

  市政处腐败窝案从初查到侦结历时1年多,共调查对象100多人次,审查账簿上千册,证据材料达60多卷,将21名被告人涉案的罪责一一锁定,并陆续起诉。

  2008年10月,福州市检察院对曾岚等8人提起公诉。2008年12月26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曾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林连生等7人以检察院指控的各自罪名和相应的犯罪数额,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曾岚等8人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目前二审仍在审理中。

编辑:姜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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