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自危
同村3家人房屋半夜起火
除了方仕云家,同村中房屋突然起火的还有另两户。
记者在43岁的刘广兵家中,也见到了9年前被烧毁的房屋残骸。粮食、家具等一切值钱的东西,都在那场大火中化为飞灰。贫穷的刘广兵一家,靠自己勤劳的双手重新在废墟上盖起了一座土墼房屋。但因为无钱,刘广兵14岁的女儿从未上过一天学,家中的院坝也没能填平,至今还是坑坑洼洼的。
2006年,56岁的方仕银家的房屋同样被人放火烧毁,一家人无房可住,只好借居到刘广兵家。
这3家房屋受损的村民,都清楚地记得,当时起火点皆在房屋后面,并且都不在厨房所在之处。
除了爆炸,起火等案件,村里盗窃案更是屡见不鲜,村民对种在地里的天麻、放在家里的腊肉都不能放心。
独自带着2个孙子以种地为生的村民方回江,去年过年时,杀了一头过年猪,家里人舍不得吃,都抹上盐巴制成了腊肉,打算当一家人一年的主要肉食。仅仅过了一个多月,价值3000余元的腊肉全部被人偷走。
村民方仕勇曾在山顶处种植了点天麻,与村里某户人家的天麻地紧邻。然而去年农历九月初九晚上,他到相邻村庄去帮厨,一晚不在家,地里的天麻就被人全部“抢收”了,只留下无数个空荡荡的窟窿。相邻那户人家的天麻,却完好无损。
方仕勇说,村里人种点天麻不容易,以每公斤80元的价格买来种子,侍弄1年左右才有收成,仅是投入的种子钱和肥料等,就花费1万多元,总算盼到天麻要成熟了,预计可收300至400公斤,其价值约2至3万元。但是,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
案子未破
村民“土法”解决
荞山乡面积有190多平方公里,而乡政府所在地和派出所的位置在右侧边缘,距离管辖的很多村庄都非常遥远,民警到一些村庄办案,常常要翻山越岭几个小时,步行5个小时的山路到达目的地算是常事。等民警赶到时,现场多数已遭破坏,导致警方缺乏证据难以破案。于是,村民们除了哭以外,想到了自己查找和协商讨回失去的东西。
例如,方仕勇的天麻被盗以后,他发现地里有些胶鞋脚印,方家人据此认为穿着胶鞋的人就是盗贼,并找到了“怀疑对象”的家。几番争吵后,由老社长翁光学出面协调解决,并签订了一份一式三份的“怀疑证据”。
随后,方仕勇从对方家中牵走了1头牛、3头猪,所有在场的人都在“怀疑证据”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因为急需等钱用,方仕勇将那头牛赶到集市上,卖了2301元;同时卖了1头猪,获得938元。剩下的2头猪,方仕勇至今还养在家中。
原以为天麻事件就此结束,不料最近这几天,方仕勇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对方以“方仕勇从他家中强抢走了猪和牛”,到法院告了他,除了要求赔偿以外,还要求方仕勇赔偿1万元的名誉损失费。此案将于4月8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