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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特大毒品走私案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新华网福州3月16日电 (记者郑良)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走私、运输、贩卖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犯罗名尧、许建生被判死刑,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7年至3年有期徒刑。

  2006年3月,罗名尧向他人购得一艘“鸿华溢6号”台轮,与同伙陈某(另案处理)商定用该台轮从大陆走私毒品去台湾。罗名尧负责台轮运输,陈某联系其早年相识的许建生负责接运毒品到台轮上。

  2006年4月至2007年11月间,罗名尧等人先后多次在广东、内蒙古等地购买麻黄素、氯胺酮等毒品,并通过“鸿华溢6号”船将这些毒品运输到台湾。

  2007年11月,漳州公安边防部门掌握了罗名尧、许建生等人的犯罪线索,并成立专案组侦查。11月至12月间,专案组先后抓获接送、窝藏、运输、走私、贩卖毒品的12名犯罪嫌疑人。

  法院审理查明,罗名尧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氯胺酮705.5651千克;非法运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麻黄素337.6678千克出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并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许建生非法走私、运输毒品氯胺酮825.6891千克出境;非法运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麻黄素444.6678千克出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苏庆郎等10名被告人参与走私、运输毒品,也分别被判处17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编辑:徐攀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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