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分赃不到千元
根据犯罪嫌疑人交待,这起案件经过终于水落石出。
今年元月,犯罪嫌疑人潘大某找到嫌疑人秦某,要他帮忙找一辆二手皮卡车,并称会以一万元左右的价格收购。秦某听后找来绰号“大嘴”的张新某和化名王某的男子,共同商议去抢劫一辆皮卡车销赃给潘大某。三人在东莞横沥镇碰头,共谋抢劫分工后,便开始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当三名犯罪嫌疑人来到东坑华仁商业街附近时,正好遇见本案被害人邓先某驾驶一辆墨绿色皮卡车,他们便决定对该车实施抢劫。
第二天晚上6时许,三名犯罪嫌疑人带了预先准备的绳索和胶带等作案工具,分头赶往东坑商业街,并找到了被害人开的皮卡车。嫌疑人张新某和王某先登车实施抢劫,强行将受害事主用绳索、胶带进行捆绑、封口。二人得手后闪了三下车头灯示意秦某登车,秦某得此信号后上车驾驶皮卡车向虎门方向逃走。因沿途没有找到适合抛下车主的地方,三名嫌疑人又驾车开往深圳方向,经过羌下收费站后转到光明新区某牛场一条偏僻小路上将手脚捆绑的车主邓先某抛到了树林下。受害车主邓先某因为受到绳索捆绑和胶带封口,窒息死亡。
三人抛下被害人后,驾车沿原路逃往虎门,并在行车途中联系嫌疑人潘大某,双方约在虎门某酒店交易。潘大某在预付了500元人民币后将皮卡车开走,并以该车是盗抢车为由向秦某等人压价,最后以总价3500元人民币将赃车买下。扣去之前预谋的花销,嫌疑人秦某和张新某各分得赃款700元和抢得受害人的手机一部,王某则分得赃款800元。此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四散逃离,并彼此不再联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光明警方正全力追逃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