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强调,他透过幕僚召集时任“行政院长”的游锡堃与相关行政部门人员到“总统府”报告,但因非会议形式,没有会议记录,主要是亲自了解问题关键在哪,绝无不法意图,否则私下找游锡堃交办即可。
陈水扁说,龙潭案非“总统”法定职权,但为了台湾的发展,加上这是3千亿元的投资案,诚如李界木在去年10月31日的侦讯笔录供述,该次会议先由李界木提出报告后,与会人士讨论形成共识,至于李界木为何签协议书,或是价格方面的决定,这都是行政部门的内部作业。
陈水扁说,身为一个台湾“总统”,不可能管到枝微末节的事,更没有贪污和收贿的犯意联络和行为分摊,而游锡堃的证词也证明,他从未指示行政部门如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