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害无辜是“为壮胆排除妨碍”
问:你为什么先杀掉帮工,一个哑巴和一个智障人?
熊:当时喝了酒后冲动,控制不住自己,想找发泄对象。
问:你曾交待是为了壮胆?
熊:为了壮胆,为了排除妨碍。
问:为什么残杀两岁的孩子?
熊:当时他哭起来了,我比较烦躁,又喝了酒,也是为了排除妨碍。
问:为什么扯断电话线?
熊:怕他们醒来打电话,暴露了我。“我精神忧郁,想科学鉴定一下”
法庭调查阶段,检察官补充了4份来自熊的前妻、村干部、小学老师等人的调查笔录,都认为熊没有精神疾病,其家人也无精神病遗传。
问:你为什么杀人?
熊:我当时精神忧郁,对生活失去信心,婚姻失败,生意失败。
问:你认为自己有精神病?
熊:精神忧郁是不是精神病?我需要科学鉴定一下,那半年多我夜不能睡,胡思乱想,夜里常流眼泪。
问:你的前妻、村干部、老师都认为你没精神病?
熊:我的精神忧郁都是在晚上,他们并不知道;村干部我不认识,小学老师说的是20多年前的我,其实现在我发生了变化。
请亲属去北京找中央领导求情
问:你还多次提到请亲属到中央找领导,为什么?
熊:去求一下情(旁听席笑)。
问:是希望得到“赦免”吗?
熊:不是,我只想活命。
最后陈述中,熊振林再次起身说:“再次向受害者的家属表示极大道歉,对不起他们……”。约10时50分,法官宣布休庭,将熊振林还押。两名法警架着熊振林走出大厅。
这时,旁听席上,熊振林的母亲悲怆地呼喊:“熊四,我的儿啊……”
73岁的老人在审判大厅内哭得瘫倒在地。
熊回望母亲一眼,噙泪低头出门。
法院认可了熊振林的认罪态度
昨日,熊振林向法官递交了一份《悔过书》,这是一审二审以来,他当庭递交的第3封《悔过书》。
《悔过书》中,熊振林称自己并非十恶不赦,是个老实人,为情所伤、由爱变恨才酿成惊天血案,“我自感罪行深重,给受害人家属带来深重的精神创伤和物质损失。我愿认罪,深表自责和歉意,请领导给我一个生的机会,一个改造的机会!”
一审判决认为熊振林无任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对其认罪态度未置可否。但昨日,二审主审法官小结庭审时,肯定了其悔罪态度:“熊振林对杀死8人的证据无异议,认罪态度好,今天又真诚道歉,其对作案时精神状况提出鉴定,法庭均已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