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法制看点>>正文

四川省交通厅稽征局副处长受贿29万获刑8年

  2月27日,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科技管理处副处长李山受贿29万元,一审获刑8年,29万受贿款予以没收。2008年9月25日,省检察院指定双流县检察院受理李山受贿案。检察官指控,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李山利用其担任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科技管理处副处长(负责全面工作)职务之便,在负责成都美福捷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工程中,先后7次收受该公司汪永齐等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9万元。2008年3月至9月,李山主动向省委纪委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赃款。

编辑:杨芳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