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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晋宁县公安副局长因躲猫猫事件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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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家属的声音>>

  再次提出40万元赔偿要求

  死者李荞明的表叔陈本华此前告诉记者,家属曾向公安机关要求赔偿40万元,在索赔有难度的情况下,李家后来将索赔改为了25万元。

  “儿子的死终于等来了真相,感谢大家的关注。”李荞明之父李德发昨晚对记者说,针对目前的真相,家属商量后决定向晋宁警方提出40万元赔偿,其中包括安葬费等其他方面开销的补偿。

  他说,从一开始家属根本就不相信“躲猫猫”能躲死人,“这简直太荒唐”,至于赔偿问题,“警方还没有通知我们。”

  记者手记

  “躲猫猫”能否

  推动看守所体制改革?

  李荞明虽不是因为刑讯逼供而遭殴打致死,但是他却是因“牢头狱霸”的一种潜规则而身亡。

  在此类问题上,浙江省一位司法局局长曾撰文提出,看守所设在公安机关内部,对侦察机关来说,羁押为侦查服务, 一些办案人员往往向同室“牢头”暗示某被羁押人“不老实”,得到暗示和纵容的“牢头”便开始对该被羁押人进行“摆平”。这种现象,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杨建萍坦言,晋宁县看守所确实存在着拉帮结伙、而牢头狱霸历来是公安监管场所严厉打击的一个重点。

  业内人士建议,侦羁分离,让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内部分离出来,建立有效的制衡监督体制。让看守所与监狱一样,由司法行政机关掌控,有利于统一管理。同时,因有监狱管理的经验,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司法行政部门能管理好看守所。(成都商报 罗道海)

编辑:王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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